江西/赣州-2026-05-18 00:00:00
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代理机构: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智爱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时间: ********** **:** * ********** **:**
开标时间: ********** **:**
招标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详细地址: *
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智爱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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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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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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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
本项目为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选址于赣州市南康区妇幼保健院内,拟对原门诊综合楼七至十层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旨在打造月子中心,规划改造并建设约**间月子房,并配备婴儿游泳室、康复室、沐浴室、洽谈室、办公室等功能性空间。拟对南康区妇保院母婴照护中心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厨房设在**楼,食堂面积约***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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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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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天内全部安装完毕。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的特点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 *****://***.******.***/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报名及未下载磋商文件者,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栋二楼商铺(*****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栋二楼商铺(*****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 *****://***.******.***/办理网上注册单位。
*.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纸质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响应须知: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在线签到及现场签到的,视为投标无效。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法:货物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余款*%一年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为:赣州市南康区智爱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且需要在发票上直接列明,货物的明细(如货物品类、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及货物单价汇总金额等)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磋商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智爱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楼**层
电话:***********
*、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栋二楼商铺(*****号)
联系方式:***********
邮箱: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户名: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 **** ****
*、项目联系方式
骆先生(采购单位):************
龙女士(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