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一)澄清/变更公告
2026-05-1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一)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5-18 00:00:00

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能源工业车辆零部件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中甲方开局的证明等)。因为完整版的合同及电梯监督检验报告页数很多,会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问:(*)合同能否提供体现评审因素的关键页?(*)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中的盖章页是否可以?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人按需提供合同材料,但至少包含体现评审因素的关键页及盖章页;(*)对应项目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中的盖章页可以作为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客梯)中,研发楼***载重要求为******,井道尺寸为*.***.**,该井道尺寸仅能做******,请问是否可以将载重调整为******或者依据后期中标人的井道参数要求修改井道的大小?

回复:以井道尺寸为准,***载重调整至******。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客梯)中,结合图纸所有客梯的顶层高度均不够,建议将顶层高度在现有图纸基础上增加*****。

回复:可依据中标人的井道参数要求修改。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标段货物需要一览表(货梯)中一号厂房***备注为一楼贯通门,二楼单开门,但是从提供的图纸看,此货梯一楼为单开,只是一楼和二楼开门方向不一致的贯通,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建筑图纸为准。

疑问*:招标文件第***页*标段货物需要一览表(货梯)中二号厂房***、***贯通门货梯,图纸中一层的门垛尺寸与二层、三层不一致,建议按照一层的门垛尺寸修正二层、三层的门垛大小。

回复:招标结束后由中标人提供井道布置图,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后确定。

疑问*:招标文件****页*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货梯)里含有*台*****的餐梯。经市场调研,目前国内餐梯(杂物电梯)行业内,普遍无法实现整机品牌与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部件等)为同一制造单位生产;建议修改为:*标段技术需求及评分办法仅针对货梯部分(不包含餐梯),餐梯不作为该标包的评审内容。对于餐梯,投标人提供与货梯同品牌的合规产品,满足国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要求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调研,市场上符合要求的货物超过三家。

疑问*:*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客梯),*标段货物需求一览表(货梯),表格与建筑图纸及结构图纸参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建筑图纸为准。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项中检测费修改为“检测费用由 按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约定 承担”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人:合肥和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汤口路***号

人:倪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人:王伟(项目负责人)

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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