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6-05-18 00:00:00
双峰县光荣院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潭山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光荣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双峰县光荣院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新建钢结构活动中心一栋,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米。*.旧路改造***.****,*.新建混凝土挡土墙**.**米,*.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奉桂花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付款方式:¨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双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供应商,监理单位。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验收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材料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