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2026-05-18 00:00:00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医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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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医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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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佳木斯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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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医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佳卫发[****]*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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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本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万平方米,扩建面积*.****万平方米。改造部分: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改造床位***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号楼病房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卫生问改造、供电供水供暖系统改造、更新病床及配套设施等;改造后床位数***张,减少**张;扩建部分:建设标准化病房**间,病床数**张。项目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医院床位无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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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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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医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公开招标 |
****年*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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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应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 *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号)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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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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