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物流项目委托运营方遴选[交易公告]
2026-05-18
天津 招标采购
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物流项目委托运营方遴选[交易公告]
天津-2026-05-18 00:00:00
天津-2026-05-18 00:00:00
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物流项目委托运营方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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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其他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仓储物流项目委托运营方遴选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运营方负责组建并管理一支符合项目规范要求的专业运营团队,全面承担项目的运营与维护工作。 (二)运营方应根据我方的委托内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以及目标用户群体特征,制定完善的运营制度和计划,以保证项目效益最大化、影响力最大化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 (三)运营方需与我方保持密切的信息沟通,及时反馈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各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数据、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等。 (四)运用方营每半年组织一次项目运营复盘会议,邀请我方参与,共同回顾项目运营情况,评估运营制度和计划的有效性,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阶段的优化方向和具体措施。 (五)运营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确保项目运营的合规性,若因运营方的违规操作导致项目受到处罚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运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运营方的亏损、债务、赔偿等一切经济责任,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如运营期间,运营方无法运营导致合同终止的我方不予退回已收未到运营期限的运营收益。 (六)运营方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运营方自行承担并处理在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消防、环评、规划、用途管制等问题。运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运营方独立全部承担,与我方无关。 (七)如因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占用时,运营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村集体只退还未到期经营收益。 (八)运营方条件:仅限东霍各庄村经济组织成员,意向运营方需提交不会开展投资建设、不会新建地上建筑物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项目经营权及项目涉及标的归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东霍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意向运营方须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如对委托运营项目基本情况有任何疑问均可向我方询问了解,意向运营方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其已经知晓委托运营项目的情况,同意遵守本项目公告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意向运营方须仔细阅读项目的相关材料,自行对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委托运营项目作出充分的了解,并对受让的委托运营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交易活动所带来的相关风险。 (十一)该项目符合规划,用于仓储物流,用途合规。该项目无消防手续。地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项目目前为空置状态。无免收运营收益期限,委托运营期间运营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后无问题退还。 (十二)该项目涉及建设用地占地*亩,现有地上建筑物*平方米。四至东至冷冻厂;西至潮青流转地;南至水泥地;北至潮青林地。 (十三)项目优势:位置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地理优越 | ||
| 受让方条件 | 仅限东霍各庄经济组织成员,意向运营方需提交不会开展投资建设、不会新建地上建筑物的《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 ||
| 转出用途 | 仓储物流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