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026年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
2026-05-18
河北/衡水 变更澄清
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2026年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
河北/衡水-2026-05-18 00:00:00

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年度)招标文件澄清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年**月**日 **:**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枣强县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升项目 (****年度)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现澄清为:

*、有效报价: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没有其他原因被否决,则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其报价为有效报价。

*、评标基准价:

*)若投标单位*≤*家的,则全部参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家,去掉两个最高和两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若投标单位*** 家,去掉三个最高和三个最低的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平均值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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