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2026-05-18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年四子王旗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
一标段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中标情况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年四子王旗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 | ||
中标人 | 内蒙古晟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中标金额(元) | 叁佰玖拾捌万陆仟玖佰玖拾贰元叁角(*******.**元) |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王娜 |
标段内容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引水和灌溉工程 |
*.监督部门
四子王旗水利局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玉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锐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俊义
联系电话:***********
关于“****年四子王旗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信息录入错误及申请变更中标单位的情况说明
致: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致: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我公司受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组织“****年四子王旗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的招标工作。该项目于****年*月**日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我公司于****年*月**日依法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晟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瑞源建设有限公司。
****年*月**日,我公司在发布正式中标结果公示时,因工作人员在系统录入过程中未认真核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排序,误将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第一中标人发布为正式中标结果。由于近期我公司业务繁忙,工作人员在后续工作中未能及时发现该错误,直至准备发放中标通知书时才发现公示内容与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排序严重不符。
发现问题后,我公司立即向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就错误原因及拟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招标人经研究,同意我公司申请,要求我公司就此事出具正式情况说明,以便开展后续系统变更及中标信息更正工作。
现我公司郑重说明如下: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信息录入错误,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所致,与评标委员会、交易中心及招标人无关。我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恳请贵中心及招标人同意我公司对系统中已发布的错误中标结果进行变更,将正式中标单位更正为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内蒙古晟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业务流程,配合完成系统信息更正、重新发布正确的中标结果公示,并向正确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确保项目后续工作依法合规、顺利推进。
特此说明,恳请予以办理。
招标人: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锐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业监督:四子王旗水利局
日期:****年*月**日
附件: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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