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浙江奋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05-18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浙江奋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2026-05-18 00:00:00

拱财裁决〔****〕*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新街道东新河上游桥边新村排出口整治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奋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唐梅路****号*幢*楼***室

被投诉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房

相关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颜三路***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市拱墅区城市运营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广誉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荆花北路望月公寓会馆*********室

相关供应商:杭州西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下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罔顾采购文件约定事实在我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以项目经理有在建为由单方面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属于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投诉事项*:该项目浙江广誉建设有限公司、杭州西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城市运营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串标围标嫌疑。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故不在本次投诉处理范围。

本机关决定:(****年*月**日)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拱墅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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