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6-05-18 00:00:00
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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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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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 |
采购内容为“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物资和服务合并采购,物资部分包含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所需的材料和系统的子模块;多种样机加工需使用的电源及驱动模块、嵌入式处理器、样机结构材料、通信及同步模块等。服务部分包含便携式、固定式无人机探测反制样机加工、固件调试与第三方检测。 |
请按要求准备材料致电联系人 |
***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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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采购内容和初步技术参数请按要求准备材料致电联系人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
(*)如需采购内容和初步技术参数,请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致电联系人。
(*)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