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6-05-18 00:00:00
浠水县关口镇三店街(原国土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
拍 卖 公 告
受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对浠水县关口镇三店街(原国土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如下:
标的系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 浠水县关口镇三店街(原国土所)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 | ***.** | 划拨 | 公共服务 | * | *.** |
二、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四、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前,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七、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均以评估报告数据及现状为准;如拍卖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参加拍卖前应到拍卖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并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勘察,拍卖人和委托人不负责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本拍卖标的必须自拍卖成交*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根据本公司的收款凭证,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协助。涉及过户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即:委托方承担卖方的税费,买受人承担买方的税费;评估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界划分:与相邻户共墙以墙中线为界;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
公司电话:************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 **** **** **** ***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 审核人:夏康
- 审核时间:********** **:**:**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 附件: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