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18 00:00:00
发布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档案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温海城项目负责人:韦亨达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诉讼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商务评分表,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仅限一人)资质要求如下:……*、具有*个或以上随案生成或档案数字化项目管理经验的,得*分……”。
更正为: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仅限一人)资质要求如下:……*、具有随案生成或档案数字化项目经验的,得*分……”。
原招标文件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