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佛山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
“佛山司法”微信运营服务
项目金额
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限
****年*月至****年*月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供应商团队需配备有责编、平面设计、内容审核、视频制作等专职人员,需有网络推广宣传能力和资源。
评定办法
综合评分最优者确定为供应商
公告时间
及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佛山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
报名有关
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佛山市司法局***室。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授权人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年*月**日**:*****:**;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佛山市司法局***室。
提交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当面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参加采购的采购人必须是企业授权代表。
*.其他技术、商务需求见《佛山司法微信运营服务项目需求书》(报名时请到佛山市司法局***室领取)。
*.采购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以加密电子文档形式存放在*盘,和文档密码(密封盖章)一起当面递交。
*.标书需按照该项目评审标准的顺序进行排列。
采购联系人
陈女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