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2026-05-18
浙江/湖州 招标采购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浙江/湖州-202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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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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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莫干山高新区城北高新园区(砂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设计答疑文件(四)
标段包编号:***********************
一、答疑部分
*、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标评审*评标因素中关于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条款: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当月不计入在内),若开标前一个月社保显示未到账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缴纳证明。”但目前杭州企业由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当月为员工缴纳上月社保。其步骤:月初由社保局统一推送至企业**企业提交、缴纳***到账。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故企业无法提交****年*月社保。请对此条款予以明确。 建议调整为:由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年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
答: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保证明为“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当月不计入在内)”,因社保信息发布时间的不确定性,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中至少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当月前一个月、当月前两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招标文件与此回复有冲突的,以此回复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德清宏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