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5-18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C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温州-2026-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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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 工程总承包(***) 澄清、补充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澄清、补充文件(一),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浙江海港集团温州港乐清湾*区绿色低碳港口码头试点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补充如下(以前所作的任何表述与本澄清、补充文件不同的,以本澄清、补充文件(一)为准): 一、对投标人疑问答复 问*、关于编制说明中第一条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即**.**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别是*笔费用?还是一笔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又叫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请明确说明。 答*:安全生产费用,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的说明:根据财资〔****〕***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并单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标时不得删减。 安全生产费用为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即**.**万元。 二、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