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采区本级]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6-05-18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企采区本级]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2026-05-18 00:00:00

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 汪兰华来源: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机构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

*

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

肉类;蔬菜类;豆制品、禽蛋、水产及冻品类;调味类、南北干货类;咸菜类、水发产品类;水果、牛奶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粮油类等食材定点配送服务。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家

*年

***万元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招选一家服务单位供货。结算金额以实际需要供货内容、数量及金额为准,结算总价款不得超预算金额,如结算总金额提前达到预算金额且服务期限未满,中标人应提前报备招标人,经招标人确认后终止合同

*.配送服务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金东区、市本级)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年。年度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综合考核为“满意”的,在服务标准产品质量及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一年合同(招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情形可提供备案材料)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递交要求:

(*)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②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开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

*.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开标室。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十一、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江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青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一芳

质疑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采购文件获取、保证金、发票):周建仙

联系电话:*************

往来邮箱(报名、发票及其他书面材料):**********@**.***

项目联系人(业务咨询、合同):蒋剑梅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建业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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