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5-13
内蒙古/呼和浩特 变更澄清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5-13 00:00:00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采购人决定终止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采购人决定重新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东二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彩燕

电话:************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