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5-18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华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华隆公司*********法律服务委托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法律顾问服务 | * | 项 | *% | ********** | 浙江华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华隆公司*********年法律服务委托项目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需要,同时为加强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要求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定期提供最新的法律动态及解释;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参与重大法律事件的处理;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参与起草并审订公司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列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协助执行董事工作;协助建全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①因本项目****年服务是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的。②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上期合同的服务商,其在本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可靠性、服务等均符合合同要求。③经综合管理部与供应商就续约事项初步沟通,其同意以*.**万元一年的价格续签合同,且履行条件不变。项目满足浙能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第四十条(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 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 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 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 超过*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年。”以及华隆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标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号世贸中心*座**楼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周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谭家埭村萧山发电厂内 | 电子邮箱:******@********.***.** |
*****年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