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关于公开出租自建停车场和临时地块(第一批)信息的预公告
2026-05-18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关于公开出租自建停车场和临时地块(第一批)信息的预公告
广东/广州-2026-05-18 00:00:00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关于公开出租自建停车场和临时地块(第一批)信息的预公告

  一、委托方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内环路广佛放射线珠江桥芳村段桥下空间(桥西路自建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洛溪大桥海珠端振兴大街至童悦路桥下空间(童悦路自建停车场)面积约*****平方米,白云区棠棠路(棠溪西街对面临时地块)面积约****平方米,*处用地总面积约*****平方米。上述场地作为一个整体标的进行统一公开招租,不接受单独或部分地块的承租申请。本次公开出租范围包括标的范围内不动产、已安装的固定附属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已安装的停车场相关设备可随标的同步出租。

  三、场地用途

  标的场地用途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咨询报告为准。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场地现状

  (一)内环路广佛放射线珠江桥芳村段桥下空间,现为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自建桥西路停车场和内环路应急抢险基地。

  (二)洛溪大桥海珠端振兴大街至童悦路桥下空间,现为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自建童悦路停车场。

  (三)白云区棠棠路(棠溪西街对面临时地块),现为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管理临时地块,暂未开发利用。

  上述*处用地,待公开出租完成后,与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协调办理场地交付等事宜。

  五、招租价格

  待评估审批后以正式通告信息为准。

  六、预公告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个自然日)。

  七、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三)意向承租方或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信用中国:***.***********.***.

  **)。

  (四)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近*年内无重大消防事故、无拖欠租金,并承诺在过去*年所租赁资产不存在违约行为及相关诉讼,并且无任何可能影响意向承租方正常经营的经济纠纷。

  八、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如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想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可在预公告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以便提前协调安排。

  联系人:陈先生、叶先生、张小姐、虞先生

  联系电话:************(工作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

  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发动的预公告,以便于意向承租方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预公告程序完成后,委托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办理项目正式挂牌手续。该项目的相关内容以正式挂牌发布的信息通告为准。


标的位置及图片(仅供参考)

图片1.png图片2.png

①内环路广佛放射线珠江桥芳村段桥下空间,自建停车场

图片3.png图片4.png

②洛溪大桥海珠端振兴大街至童悦路桥下空间,自建停车场

图片5.png图片6.png

③白云区棠棠路临时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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