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2026-05-18 00:00:00
禹州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禹财购〔****〕* 号)等要求,禹州市财政局对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监督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服务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工作成效
****年,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成交金额****.**万元,节约资金***.**万元,节支率*.**%。 其中: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数量占比达到***%。
总体来看,政府采购中心在****年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一是依法采购规范有序。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全流程依规操作、依规办事,采购行为合法合规、严谨规范。二是政策落地精准有力。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积极发挥政府采购调控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彰显。三是内控机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备,岗位职责、权限分工清晰明确,内部制衡、风险防控到位,形成有效约束管理格局。四是项目执行公开透明。各类采购项目严格按法定流程推进,环节完整、程序规范,全程阳光操作、运行高效透明。五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意识全面增强,严守纪律底线,廉洁自律作风过硬,整体履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考核情况,发现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编制不够严谨规范。部分采购文件表述不够精准,技术参数设置不够科学,存在表述模糊等问题。二是对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指导不足。部分采购人前期市场调研不够扎实、需求论证不够细致,对项目实际需求、市场行情及技术标准把握不够精准,采购中心在事前提醒、政策引导和规范把关上仍需加强。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随着全流程电子化的不断推进,对工作人员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工作建议
(一)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加强技术参数、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审核把关,注重内容规范和评审因素的细化量化,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特点,紧跟政策法规,完善采购文件范本,做到表述精准、逻辑严谨、合法合规。
(二)强化采购需求指导与审核。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对采购人的业务指导,规范需求调查和需求论证,严格把好需求审核关,推动采购需求科学、完整、明确、可行。
(三)建立常态化的内部培训机制。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经验分享等活动,以及业务骨干的技能传授和比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
五、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考核得分**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