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05-1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工作任务及技术参数 (一)核心工作任务 基础数据收集与处理:收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林草湿荒普查结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土地综合整治数据、建设用地审批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等省级下发数据,完成数据整合、格式转换、坐标统一及质量核查。 耕地空间划定: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将****年底现状优质耕地划入耕地空间,包括“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内的现状耕地、划定后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的耕地、林区牧区范围内历史形成的集中连片耕地等;对不符合划入条件的耕地(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耕地、难以持续耕作耕地等)不予划入。 耕地补充空间划定:选取****年底现状不是耕地但自然地理条件适宜耕作、规划期内可调整优化为耕地的地块划入耕地补充空间,优先划入水土条件适宜耕作的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宜耕未利用地、可复垦建设用地等;严格剔除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及**度以上陡坡等禁止划入区域。 数据库建设:按照省级数据汇交要求,构建耕地保护空间矢量数据库,包含行政区划、耕地保护空间等图层,属性字段填写符合《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规定。 成果编制与汇交:编制耕地空间统计表、耕地补充空间统计表、划定工作报告等成果,按要求整理汇交全部资料,配合完成市级审核及省级抽查。 (二)技术标准与参数 *、数学基础:坐标系统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按照**/**********执行。 *、划定规则: 耕地空间:划定规模不低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水土条件适宜且能够持续稳定耕作的现状耕地应划尽划,严禁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违法毁林毁草毁湿开垦耕地等划入。 耕地补充空间:空间布局应与耕地空间集中连片,避免零星破碎;不得划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重沙化土地,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度以上陡坡、重要水源地**度以上坡地等区域。 *、数据库要求: 图层包含:行政区划(***)、耕地保护空间(******)等,其中耕地保护空间图层需区分耕地空间(**)和耕地补充空间(**); 属性结构:严格按照省级技术要求填写,包含标识码、要素代码、空间类型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