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5-18 00:00:00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宜昌市直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湖北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宜昌市直部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三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栗树湾水库位于夷陵区黄花乡军田坝村,总库容**.**万**;冯冲水库位于夷陵区龙泉镇宋家嘴村,总库容**.**万**,张家大湾水库位于当阳市王店镇严河村,水库总库容为***.**万**。除险加固主要工程内容为: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栗树湾水库除外),输水建筑物加固工程,其他加固工程如白蚁防治、标识标牌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环境管理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混凝土搅拌机四周设置围挡,配备除尘设施。堆场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防尘覆盖。采取洒水抑尘和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口设车轮清洗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控制扬尘污染。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基坑排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制浆、灌浆及钻孔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水库管理用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污染管理,采用封闭式围挡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和配备消声器等降噪隔音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合理选择运输路径等降低施工的噪声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和做好生态恢复。项目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可再生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开挖土石方应尽量用于回填,对无法回填的弃渣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渣场。沉淀污泥晒干后就近回填平整。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请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当阳市分局负责辖区内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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