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6-05-18 10:09:00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污水池等资产拆除处置项目
围观数:**| 项目标题 |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污水池等资产拆除处置项目 | ||
| 起始日期 | ****/*/** *:**:** | 期满日期 | ****/*/** **:**:** |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 | *.******万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万元) | 挂牌价格(万元) | 挂牌时间 | ||||||||
********** |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污水池等资产拆除处置项目 | *.****** | *.******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滨河路河西桥南首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污水池等资产拆除处置项目 | ||||||||||
所在地 | 五莲县河西大桥南约***米路东 | |||||||||||
标的明细 | 单 位 名 称 | 资产 名称 | 建筑 结构 | 建成 年份 | 评估价值(万元) | |||||||
回收收入 | 拆运费用 | 净 值 | ||||||||||
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污水池等 | 砖混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备注 | 受让方按要求实施污水池等拆除、渣土外运、场地整平、种植土回填(深度*.*米)、路面硬化(***厚******平米)等,并自行承担环保、安全、税费等。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该批待拆除资产位五莲县河西大桥南约***米路东,砖混结构,具体有对院内污水池拆除、外运、拆除部分回填种植土、附房位置硬化混凝土路面等项目,详情以评估报告为准(附件)。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所属污水池等资产拆除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日华峰评报字(****)第**号 | |||||||||||
标的评估值 (万元)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该批资产整体打包转让;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资产处置相关费用; *、意向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全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将污水池、附房等全部拆除,回填*.*米种植土(高度包含种植土下沉),附房拆除位置硬化混凝土路面,并清除全部垃圾; *、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完工; *、意向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项目后,需缴纳验收保证金(含污水池拆除、种植土回填、路面硬化等)按成交总价的**%取整收取(不低于*.*万元),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验收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在拆除期间须保护好单位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转让方联系人:牟宗亮,***********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 *.是(放弃或不涉及) □*.否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 *.是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自动延牌,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个工作日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连续报价周期 | *.*分钟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
联系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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