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和 《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的公告
2026-05-18
辽宁/铁岭 质疑投诉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和 《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的公告
辽宁/铁岭-2026-05-18 00:00:00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和 《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的公告

撰写单位: 铁岭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

沈阳广益源商贸有限公司:

****年*月**日,我机关根据你单位的书面回复对你单位在参与铁岭市中心血站试剂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其他供应商串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年*月*日,我机关根据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供应商库中预留的联系电话向你单位邮寄送达《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但因“查无此人*单位”而退回。期间我机关尝试多种方式仍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将相关通知书作为附件发出公告,特此通知。

附:*.《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

*.《行政处罚调查取证通知书》


联系人:孙明

联系电话:************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号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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