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02 00:00:00
通知公告
校内各位车主:
为规范校内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更好满足师生及住户停车需求,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拟于近期将对各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年*月*日**月**日。
二、清理范围:电教楼东侧停车棚、*号学生公寓东侧停车棚以及*号学生公寓北侧停车广场内停放的所有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三、废旧车辆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均视为废旧车辆:
(一)车身积尘厚重、轮胎干瘪;
(二)车体锈蚀严重、部件残缺不全;
(三)已丧失骑行功能或处于报废状态;
(四)明显长期无人使用。
四、清理车辆的存放与处理
****年*月*日—*月**日,各位车主自行清理。*月**日起保卫处集中清理,废旧车辆统一集中存放,存放时间**个自然日,期间若有车主需领取自己的车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购买凭证等证明材料,提前一天与保卫处联系领取,领取时需签署车辆领取单,并配合保卫处拍照留存,逾期没有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存放期满后,保卫处将按相关规定对无主车辆进行统一处置、清运。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潘一,电话:********。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年*月**日
校内各位车主:
为规范校内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更好满足师生及住户停车需求,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拟于近期将对各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年*月*日**月**日。
二、清理范围:电教楼东侧停车棚、*号学生公寓东侧停车棚以及*号学生公寓北侧停车广场内停放的所有废旧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三、废旧车辆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均视为废旧车辆:
(一)车身积尘厚重、轮胎干瘪;
(二)车体锈蚀严重、部件残缺不全;
(三)已丧失骑行功能或处于报废状态;
(四)明显长期无人使用。
四、清理车辆的存放与处理
****年*月*日—*月**日,各位车主自行清理。*月**日起保卫处集中清理,废旧车辆统一集中存放,存放时间**个自然日,期间若有车主需领取自己的车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购买凭证等证明材料,提前一天与保卫处联系领取,领取时需签署车辆领取单,并配合保卫处拍照留存,逾期没有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存放期满后,保卫处将按相关规定对无主车辆进行统一处置、清运。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潘一,电话:********。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