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 分值构成(总分***分) | 资信部分:** 分 技术文件:** 分 投标报价:** 分 |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 *.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 资信评分标准 | 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分) | (*)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分,其余不得分; 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分; 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得* 分; 本项最高得*分。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分,共计*分。 注: (*)以上证书需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否则相应得分点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 **** 年**月* ****年**月中的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 投标人业绩(*分) |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包括投标人在***项目中承担过的设计部分)类似市政排水管道设计项目业绩,每有*份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提供同一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分)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以上(包括投标人在***项目中承担过的设计部分)类似市政排水管道设计项目业绩,每有*份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提供同一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分) | 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证书不齐全的不得分。 |
| *.*.*(*)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暗标)(**分) | 项目背景理解及项目现状了解程度(**分) | 对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了解程度;对靖江市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实施方案、污水专项规划的了解,以及规划方案与项目衔接的情况进行分析。对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系统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现状污水系统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分析是否真实全面、是否深入细致,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分档评分:对项目理解及现状了解准确、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分;对项目理解较准确、较全面、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针对性较强的得** **分。对项目理解及现状了解不准确、不全面、不详细、可操作性弱、针对性弱的得 ***分,未提供不得分。(建议不超过**页) |
|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分) |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难点和重点进行全面分析,要求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合理、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当。设计重难点突出,解决措施有针对性、方案最优的得*** **分;设计重难点较突出,解决措施较有针对性、方案良好的得****分;设计重难点不突出,解决措施不完整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建议不超过**页) |
| 技术方案(**分) | 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及设计任务要求,对方案合理性、设计参数科学性、与项目现状结合情况,以及设计深度、图纸详细程度、图纸完整程度、投资估算合理程度综合评审。方案详实合理,详细的得*****分;能基本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得****分;技术方案一般,不完全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建议不超过**页) |
| 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分) | (*)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项目组成员常驻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天的得*分; (*)承诺项目组成员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天,并接受招标人日常考核的得*分。 (*)承诺如项目需要,在*小时之内能响应且到场的得*分; (*)有后续服务及服务条款且服务和条款合理、全面的得***分,后续服务及服务条款基本能满足要求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建议不超过**页) |
注:(*)除技术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 (*)以上四个章节,每个章节单独从*开始编制页码,单个章节篇幅不得超过上述建议页数,超过*页扣*.*分,直至扣完当前章节最高得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
|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的所扣分值为*.*分,每低 *%的所扣分值为*.*分,偏离不足 *%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