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26-05-18 00:00:00
某部采购廉洁文化园物资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某部采购廉洁文化园物资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相关信息,现将山东省东营市某部采购廉洁文化园物资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物资采购,主要是采购廉洁文化进单位相关设施,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廉洁文化园。
项目名称:某部采购廉洁文化园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包划分:一个包段
二、项目预算情况
本项目预算:约**万元。
三、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商务、技术要求
*.选定*家中标供应商。
*.投标人负责免费运输,免费提供安装服务。
*.配送地点为东营市城区。
*.长期提供后期维护修缮等优惠服务。
*.配送方必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
*.配送方负责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安装服务。
(二)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廉洁文化园建设。
*.交货地点:东营市城区。
(三)运输、专用工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付款条件、报价要求、保险、保密和专利等
*.售后服务:免费提供安装服务,所有产品质保*年,期间提供免费维护修缮服务;
*.运输方式:供应商提供车辆运输;
*.付款条件:甲方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四)资格条件设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
*.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单老师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官老师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