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5-06 00:00:00
打印机租赁、维保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年武汉整车物流中心打印机租赁、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打印机租赁、维保服务 (包件名称)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包件编号: ********************
一、采购概况
*********年武汉整车物流中心打印机租赁、维保服务 (项目名称) 打印机租赁、维保服务 (包件名称)于 ****年**月**日 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采购邀请书, ****年**月**日在东风汽车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开启响应文件,并于 ****年**月**日完成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将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二、评审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武汉市快印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报价 (元,未税) | ***** |
三、评审情况
第一名 |
武汉市快印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监管窗口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监管窗口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监管窗口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监管窗口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监管窗口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风车城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沈晨
电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监管窗口
联系人: 范娟
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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