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华宇工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山东华宇工学院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的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山东华宇工学院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年图书馆馆配图书采购项目
四、交货时间:****年**月**日前全部加工到货上架验收完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更短的交货期
五、交货地点:山东华宇工学院
六、采购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资质审核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符合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近三年教材供货案例及用户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中标后,应该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个工作日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方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资料的服务。
*.投标报名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资质审核、标书费缴纳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在缴纳时间内投标人需将缴纳的招标文件费贰佰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及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分开汇款后的转账凭条发至邮箱*****@*****.***.**(转账时请务必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另山东华宇工学院财务处只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方的该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方,均不计利息。山东华宇工学院资产管理处根据投标方转账凭条与山东华宇工学院财务处确认后,投标方方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除招标方原因外,一经售出的招标文件均不退还。
九、标书的递交:
*.标书递交时间为:
****年**月**日上午*:**—****年**月**日上午*:**
(纸质版标书:送至山东华宇工学院资产管理处)。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
十、媒体、联系方式、地址、开户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山东华宇工学院网站:****://***.*****.***.**/
山东华宇工学院资产管理平台:****://****.*****.***.**
*.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人:孔老师杨老师
*.地址:
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东路***号 邮政编码:******
*.开户行及账号:
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