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5-16
江苏/连云港 变更澄清
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江苏/连云港-2026-05-16 00:00:00

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委托,就海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项目名称:海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

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

*.价格分:**

提取当年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的≥*%*%)做为政府部门的管理费,用于政府农业保险工作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组织、宣传、监管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 **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现更正为:

*.价格分:**

提取当年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的≥*%*%)做为政府部门的管理费,用于政府农业保险工作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组织、宣传、监管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七、投标文件的组成中: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详细报价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彭小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

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号楼***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