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SZ2600509-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2026-05-16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JBSZ2600509-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江苏/南京-2026-05-16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钟奇路(团结西路-团结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钟奇路(团结西路-团结路)建设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关于支付担保的约定现修改为: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本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

*、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开标前**天当期《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信息价,地材以浦口区为准。材料调整范围仅限于为“苏建价[****]**号文”中约定的第一类和第二类主材。现修改为: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开标前**天当期《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信息价,地材以浦口区为准。可调价材料范围: 价格调整仅限于施工期间发生市场价格波动的下列主要材料:

(*)第一类材料:钢材(含钢筋、型钢、钢绞线)、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

(*)第二类材料:木材、管材(含各类金属及塑料管材)、电线电缆、砌体材料(如砖、砌块)、防水材料、门窗。

(*)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补,如特定装饰材料、安装设备等)。

本次澄清答疑内容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开标时间不变。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浦口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康华路**号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号中科创新广场*栋**楼
联系人: 文继君
联系人:
王志兵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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