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0-02-20 00:00: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的编号湖南太湖采【****】***号确认书,现就湖州市滨湖街道太湖边芦苇收割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竞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大地采字********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 * | 湖州市滨湖街道太湖边芦苇收割项目 | 项 | * | **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 注 | 注:*、预算金额中包含芦苇清运及焚烧费用。 *、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磋商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资金中包含作业人员保险及救生安全设备等必要物品的费用。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址:
*、获取文件时间:****年 * 月**日至****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年 *月 * 日上午*:**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磋商响应文件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湖州市红丰路****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分中心一楼,接收人电话:***********(邮费不接受到付),采购人由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投标文件至专门的监控室,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响应文件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
*.供应商需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磋商响应文件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在线响应。
七.磋商地点:湖州市红丰路****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分中心一楼。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
(*)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
(*)竞争性磋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其他事项: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解释口径》,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
*、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中心监督人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采购理由:根据《****年湖州市“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湖治水办发【****】*号),要求*月份完成太湖流域芦苇收割生态修复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因此需在疫情期间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月**日下午**:**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箱:*********@**.***)一次性提出。如果确需澄清和修改,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或者未在法定时间内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磋商公告附件中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磋商文件为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后获取的磋商文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十、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十一.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斌 联系电话:***********
质疑函接收人:顾斌 邮 箱:*********@**.***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处 联系电话:************
湖州市人民政府滨湖街道办事处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湖州市滨湖街道太湖边芦苇收割项目(终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