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0-03-26 00:00:00
南太湖新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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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湖南太湖采********号
二、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
三、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四、更正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事项:
因贯彻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南太湖新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于****年*月*日发布了暂停招标的重要通知,因南太湖新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时间紧,任务重。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自即日起重新启动招标流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上午*:**至**:**,下午**:**至**:**。报名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下午**时**分整。
(二)答疑与澄清:
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三)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需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
邮寄地址: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费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或扫描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应充分预留邮寄所需时间。
*)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不得体现投标报价内容)可装订一起,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人将上述独立包封完整的包封袋,一并装入一个总的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提供相关原件,现调整为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邮寄。
(五)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辉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费强
邮箱:**********@**.*** 电 话:************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更正公告有冲突的,以此更正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