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更正事项]
2026-05-15
江苏/连云港 变更澄清
关于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更正事项]
江苏/连云港-2026-05-15 00:00:00

关于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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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函

项目编号***********************

各位投标人:

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月至*****月连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现更正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月至*****月连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开标时间不变,原招标文件内的相关信息如与本答疑信息有冲突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连云港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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