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更正事项]
2026-05-15
江苏/连云港 变更澄清
关于灌南县审计局2022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更正事项]
江苏/连云港-2026-05-15 00:00:00
江苏/连云港-2026-05-15 00:00:00
关于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答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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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函
项目编号***********************
各位投标人:
灌南县审计局****年第*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年**月至****年*月连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现更正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年*月至****年*月连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开标时间不变,原招标文件内的相关信息如与本答疑信息有冲突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连云港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