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6-05-15 00:00:00
关于太原市苏秦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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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 | 太原市苏秦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 | 太原市尖草坪区聚海通工业园内 | 太原市苏秦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 山西元畅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座***㎡移动式喷漆房,现有车间新增*台抛丸机;不新增用地、构筑物,水电依托现有。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机废气(颗粒物)配套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收集处理后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要求,经***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采用密闭喷漆房+微负压集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按照《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要求,经***高排气筒排放。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新增定员,无新增水量)排入园区现有化粪池,由园区统一处理。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昼间)排放限值。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废过滤棉、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稀释剂、废催化剂、漆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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