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2026-05-15 00:00:00
根据《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安龙县****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州财基[****]**号)项目批复及安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项目资金的通知,现就新桥镇新盛社区污水治理项目及新桥镇新盛社区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现公开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新桥镇新盛社区污水治理项目
项目地点:新桥镇新盛社区茶光安置点。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围绕新盛居委会茶光安置点***米污水管网工程及****米排水边沟工程建设等;计划投资***.**万元
(二)新桥镇新盛社区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新桥镇新盛社区茶光安置点。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围绕新桥镇新盛社区茶光安置点建设道路硬化工程,道路宽*.*米,全长*.**公里;计划投资**.**万元。
二、控制价及报价方式
代理费控制在项目实际中标价总额的*%以内,两个项目分开报价,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支付。
三、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处于存续状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从业时间*年以上,具有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经验。
*.在黔西南州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负责;
*.工作认真负责,招标文件制作规范、严谨,熟悉代理程序、流程,信誉和服务态度好。
四、代理机构报名提供材料
*.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截图);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完成过至少*个同类项目代理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报价函及其他资料。
五、报名地点及时间
地点:新桥镇人民政府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天仙***********
七、选取方法
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安龙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