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居安达商场招商合作项目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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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居安达商场招商合作项目
福建/泉州-2026-05-15 00:00:00
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居安达商场招商合作项目

项目招商公告

受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居安达商场招商合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合作方。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一)招商合作项目名称: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乐居安达商场招商合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乐居安达商场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育街与安达路交叉口处,总面积****.**㎡,其中一楼面积****.**㎡,二楼面积****.**㎡。商场主体完成竣工/消防验收,毛坯交付。乐居安达商场有独立的配电室******,设计货梯及扶梯各*部,货梯已安装,扶梯由合作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安装。

二、项目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为合作运营模式,主要为委托方与合作方共同组建项目运营管理团队,共同进行项目运营管理,委托方与合作方根据约定进行项目运营收益分配。

委托方作为项目对外运营法人主体,合作方根据约定提供相应资源,包括委派专业人才、提供品牌资源等,合作双方共同经营本项目。

三、项目规划用途

拟对一楼进行分铺改造,打造洛江区首个潮流主题街区,一楼集小酒馆、甜品咖啡、**原创及授权**店,品质餐饮,主题书店,烘培糕点等;

二楼拟规划教育培训,脱口秀剧场,**艺术展,手创***工作室,二次元潮品市集等新业态,兼顾社交、休闲需求,以焕新理念打造商务与新消费的区域社区商业中心。

具体经营业态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运营招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合作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及项目运营管理团队权责

*.项目运营定位。合作方结合运营标的现状及周边资源分析,围绕打造标杆社区商业或专业市场运营项目、塑造城建集团商业品牌为目标,进行项目总体定位、业态策划。

*.项目改造设计及实施。合作方需依据当下商业趋势、商场地理位置及周边消费群体特征,制定整体运营定位方案,以此为指引重点对商场一楼开展精准且具灵活性的切铺划分工作,充分考虑不同业态对空间各方面需求以及商场动线与消防要求,规划出大小、功能适配的商铺单元,且能根据实际招商引入的业态灵活调整。同时,合作方要负责商场外立面的改造设计以提升标志性,精心规划周边及内部景观美陈营造良好购物氛围;对大堂重新设计打造形象展示与集散中心,保证公共过道宽敞通畅并合理设置导视系统,优化内部布局形成良好商业生态;进行分户分区分隔设计保障商铺独立性与私密性,做好项目强弱电设置以及公共部分能耗优化设计。合作方出具的改造方案需涵盖设计方案、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等,并负责实施及承担相应费用。

*.项目招商工作。合作方根据项目定位,负责招商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分区、意向导入商家品牌、租金政策、招商执行计划等,合作方编制的招商方案报经委托方备案后,实施具体招商工作。

*.项目营销推广。合作方负责项目招商推广工作,包括筹备招商中心、招商宣传资料的设计及印刷(包括招商海报、宣传折页等)、项目线上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各渠道招商信息发布、新媒体运营内容输出等)。

*.项目运营管理团队组建及用工管理。委托方负责开设或指定专用账户进行项目的收支结算、委派人员加入项目运营管理团队;合作方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专业化项目运营管理团队、项目策划定位、招商规划及执行、运营管理等。

项目运营管理团队合作方人员配置要求,项目招商前期:项目负责人*人、招商人员*人、企划人员*人;项目稳定运营期间:项目负责人*人、运营人员*人、保安*人、保洁*人、工程*人。

项目运营管理团队中各方委派的人员,由各方作为用工主体,负责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缴交等,不在项目中列支。委托方有权监督合作方用工管理,若合作方存在故意拖欠其委派至项目运营管理团队的员工工资超*个月的,因此导致项目经营受到影响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作,并进行项目清算。

*.管理制度。项目运营团队应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流程、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服务内容与标准、员工手册、租赁流程、合同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舆论处理、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等。

*.安全保障。项目运营团队应制定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制度、应急管理预案。严格执行日常安全隐患巡查与整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全面保障房屋及配套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运营收入及日常费用支付

*.运营收入。合作期间内,运营标的产生的运营收入由委托方收取,租赁合同由委托方与承租户签订。委托方收取并没收的承租户履约保证金,归合作方所有,但不计入月营业净收入。合作方因此须就承租户的履约行为向委托方承担连带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欠款、处理违约、建筑修复、场地腾空等,并承担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实际损失。具体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合作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日常费用支付。合作方需承担项目运营管理中包括合作方委派人员的基本薪酬与医疗保障等相关人工成本、项目管理系统、低值易耗品、广告营销、清洁安保、运营物资、营销活动、经营管理中的因合作方原因导致违法罚款或整改费用、由合作方投入的设施设备的修缮费用等费用。委托方承担房屋建筑物问题涉及的修缮费用,其他未明确费用待实际发生时另行协商。

(三)项目运营收益的分配

*.项目筹备期为*个月(计入合作期限内)。筹备期内若产生相关收入,归合作方所有,筹备期物业费由合作方承担;第*个月开始正式进入运营期,已出租部分物业费由委托人承担,未出租部分物业费由合作方承担,租金收入和物业费收入由委托人收取,物业费暂定*元/月/㎡。

*.合作期内项目运营收益按季度结算并分配。具体分配方式为:

委托方约定收益以中选合作方的报价为准,委托方净收益额取【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和月营业净收入的一定比例中较高者。当月营业收入低于约定收益额时,合作方应负责补足差额。月营业收入为项目租金收入+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收入;月营业净收入为月营业收入*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约定收益每两年递增百分之三。

合作方可分配的运营收益为月营业净收入扣除委托方应分配收益后的余额。具体如下表:

项目合作期

合作方的运营收益计算方式

委托方净收益计算方式

筹备期*个月

全部归合作方所有

委托方无收益

***年

月营业净收入****[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年

月营业净收入****[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年

月营业净收入****[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年

月营业净收入****[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月营业净收入×**%,约定收益*整体项目所有物业费支出]

注:第三年起,约定收益按递增后的实际数额计算。

(四)项目清算及退出

*.合作期限届满终止合作的,由合作方对项目场所添设的固定装修物(包括全部装修、广告、招牌及装饰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运营期内,若因委托方无故违约导致合作提前解除,委托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合作方支付已产生的运营管理费用,退还合作方垫付款项及履约保证金。对于合作方已投入的项目场所装修及添设的固定装修物(包括全部装修、广告、招牌、装饰装修等附加物),其价值由委托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按评估时点的现状评估结果为准进行赔付。

*.因合作方违约导致委托方提前解除合作的,委托方有权收回项目经营场所,合作方已对项目场所添设的固定装修物(包括全部装修、广告、招牌、装饰装修等附加物),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

*.合作期间,任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作。项目合作期内解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作方应于合作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委托方支付。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合作期限起算时间为筹备之日起算。

六、意向合作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商业项目、资产项目经营管理经验,管理、运营至少****㎡商业资产(提交租赁合同或运营管理合同等佐证材料);

*.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有市场营销策划或房屋租赁或商业管理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合作申请方及合作申请方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和/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合作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七、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合作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索取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等)。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合作方、合作申请方及合作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本项目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八、遴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合作方。

九、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合作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意向合作方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十、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现状以招商文件为准。公告期内,合作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一、合作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合作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合作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送达地点,负责递交合作申请文件并填写《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合作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合作申请方编号明确于《合作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一式贰份,本中心、合作申请方各执壹份)。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同时,合作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在上述时间内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的、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合作申请文件的、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合作申请方,其合作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该合作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合作申请方单位公章,否则合作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三)在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时间截止之前,合作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截止之后合作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

(四)合作申请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合作申请文件截止日起**个日历日。在此期限内,所有合作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合作申请方成为中选合作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相关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十二、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开始评议。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合作申请方需在评议地点候场,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有权要求合作申请方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阐述、说明。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满足资格要求的合作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合作申请方为中选合作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合作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合作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三、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根据经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及招商结果公告。

*.委托方在收到评议委员会提交的评议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发出书面评议及中选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评议及中选结果*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中选合作方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

*.中选合作方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中选合作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及交易服务费缴款凭证与委托方签订合作协议。招商文件(包括正式发出的澄清、修改等文件)和中选合作方提交的合作申请文件中被委托方接受的内容均构成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

*.委托方应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出具《协议签订完毕函》,并将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送本中心存档。

*.本中心在收到《协议签订完毕函》及合作协议复印件的当日出具《交易凭证》。

十四、交易费用

(一)合作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合作申请文件、尽职调查、递交合作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和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合作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本项目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由中选合作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

(三)中选合作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十五、其他提示事项

(一)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二)项目详情详见《招商合作项目主要内容》。

(三)各意向合作方及合作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申请合作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合作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合作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合作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合作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若评议委员会未按照《公开招商文件》规定的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评议标准进行评议,委托方有权宣布评议无效、取消中选资格并组织重新评议或终止招商程序。

(六)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

(七)在本项目合作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七、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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