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5-15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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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天宫殿街道星湖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建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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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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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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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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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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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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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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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验收单位: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验收报告,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所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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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施工完毕,同时竣工结算办理完结后,支付结算至审定金额的**%,剩余*%作为质保金;
*.缺陷责任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保修质量及服务确认后**天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余下尚未使用的质保金;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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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星湖路社区锦橙路**号附*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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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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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要求及工程结算: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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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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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成交供应商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负责返修。
涉及施工的有关费用由施工承包方负责,自行处理好与社会相关部门及人员关系,办理与本项目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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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的,按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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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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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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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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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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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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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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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泰山大道东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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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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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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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号土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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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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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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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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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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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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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