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5-15 00:00:00
|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能力提升项目—音视频管理平台建设(配套硬件设备)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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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能力提升项目—音视频管理平台建设(配套硬件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能力提升项目—音视频管理平台建设(配套硬件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包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监控视频及配套设备“包最高限价”“******元”变更为“******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半球网络摄像机、吸顶拾音器、拾音器、**口***交换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时钟服务器、智能签到储物一体机到货,智能签到储物一体机的调试工作按照软件开发进度进行调试。” 变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半球网络摄像机、吸顶拾音器、拾音器、**口***交换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时钟服务器到货。” (二)“采购清单”“第二包: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监控视频及配套设备”中删除“第*项智能签到储物一体机”的内容。 (三)“★(一)报价要求”中“第二包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与软件部分的系统对接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变更为“第二包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四)交货期中“第二包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半球网络摄像机、吸顶拾音器、拾音器、**口***交换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时钟服务器、智能签到储物一体机到货,智能签到储物一体机的调试工作按照软件开发进度进行调试”变更为“第二包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半球网络摄像机、吸顶拾音器、拾音器、**口***交换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硬盘、时钟服务器到货”。 (五)本项目延期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傅耀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李宗孚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或邮箱:*******@**.***.**)。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能力提升项目—音视频管理平台建设(配套硬件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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