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收费咨询
2026-04-05
安徽/蚌埠 招标采购
关于物业费收费咨询
安徽/蚌埠-2026-04-05 00:00:00
安徽/蚌埠-2026-04-05 00:00:00
发布时间:********** **:** 来源: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信息
| 信件编号: | ***********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来信标题: | 关于物业费收费咨询 |
| 来信时间: | ********** **:** |
| 来信内容: |
****年颁发的《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仍在执行吗?其中明确的*级服务质量等级、有电梯情况下的收费标准为*.**元每平方米,这里包括电梯费吗?物业再此基础上另外收取电梯费合理吗?
|
回复内容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时间:********** **:**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市现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原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印发的《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蚌价〔****〕**号)。其中,*级服务且有电梯的住宅,收费标准为*.**元/月·平方米。该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梯及由物业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费用由物业企业单独列账。水泵电费按用水量、电梯电费可按户(无架空层的一楼住户免收)的原则进行分摊,公示后结算;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也可按其他方式公示后据实分摊”因此,我市普通住宅小区的电梯电费需另行收取。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科,联系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
用户满意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