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5-15
黑龙江/佳木斯 中标结果
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6-05-15 00:00:00
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向阳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庆市互创广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市建二公司***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医保监管条列宣传手册印刷 *(册) ¥*,***.** ¥*,***.** *********** 双面彩色铜板纸印刷,**页(含排版) ****册 印刷品所指的“页”为页码。 一、供应商需独立完成设计排版及印刷工作,不得对其转包、分包,如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二)各类印刷品报价须为全包价,涵盖印前设计、生产及物流等全部费用。采购方严格按照采购要求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一)印刷品外包装上应标注印刷品名称、单包数量、本包编号及总包数。 (二)印刷所用纸张的克重、类型或成品尺寸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符(与采购方协商同意的除外)(三)印刷品总量与采购方订单数量相符,抽查的单包数量与其标注的数量误差不超过 *%。 (四)在验收后的 **天内,对出现的印刷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 **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如重新印刷、免费修改等,直至合格为止;因不合格产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产生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累计三次质量不合格情况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富锦医保局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富锦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