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26-05-15 00:00:00
项目名称:“十五五期规划第一批****等四条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及****等七条窄路基路面拓宽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取。
采购方式:比选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比选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十五五期规划第一批****等四条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及****等七条窄路基路面拓宽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取于****年*月*日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比选公告,并于****年*月**日在平坝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组织比选评审。本次比选旨在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十五五期规划第一批****等四条农村公路路面改善及****等七条窄路基路面拓宽项目设计”提供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比选最高限价按(黔价房〔****〕**号)计算标准下浮**%,参选人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及成本情况填报下浮率进行报价,按报价下浮率的数值由高到低排序。
二、异常情况说明
在评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发现贵州玉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报价为服务收费参照(黔价房〔****〕**号)文件计算标准,自愿下浮**%为中标价,相较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按(黔价房〔****〕**号)计算标准下浮**%,报价下浮幅度达到**%。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
(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比选小组依法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比选小组依据过往工作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经审查,比选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无法排除其报价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风险。比选小组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项目终止原因
作出上述无效处理后,本项目缺乏充分竞争,本次比选活动终止,作无效项目处理。
四、后续安排
本项目将依法重新组织比选活动。重新比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后续发布的项目公告。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龙阳路南客运站二楼
联系人:尹力
联系电话:****-********
在此,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各参选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顺市平坝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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