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15
西藏/昌都 招标采购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昌都-2026-05-15 00:00:00
  •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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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招标由昌都市卡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卡若发改基建【****】**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昌都市卡若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规模: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含考古清理发掘**㎡、载体崖体人工清理****㎡、主动防护网***㎡、锚杆****等工程。

*.*招标范围: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昌都市卡若区面达乡。

*.*资金来源: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

*.*建设工期:***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含石窟寺石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类似项目描述:是指本项目类似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务范围含石窟寺石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各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盘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做留档保存。开标当天现场递交地址:开标当天送至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邮寄送至:昌都市卡若区生阁宗花园小区。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都市卡若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昌都市卡若区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昌都市卡若区生阁宗花园小区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昌都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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