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止假冒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的通告
2026-05-15
江西/南昌 招标采购
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止假冒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的通告
江西/南昌-2026-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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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防止假冒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从事非法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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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二、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将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欢迎广大群众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进行举报,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昌江县发改委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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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