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采购公告(二)
2026-05-15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采购公告(二)
江苏/苏州-2026-05-15 00:00:00

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采购公告(二)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木渎派出所)所需的食堂物资进行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年(****年*月*日*****年*月**日)或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木渎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山南路***号

联系人:岳飘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顺心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翠坊南街蓝湾文旅街区**号楼***室

联系人:赵晓燕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晓燕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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