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芦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15
湖南/株洲 变更澄清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芦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株洲-2026-05-15 00:00:00

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年度芦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芦淞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分细则*报价部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与本章内容“*.*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表述不一致。

更正后: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分细则*报价部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冯雷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芦淞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号
联系人:李静伊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宏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大汉信息产业园*栋****
联系人:冯雷、王春梅、郭亚虎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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