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紫鹃路(银柳路以北170米-银柳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6-05-15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紫鹃路(银柳路以北170米-银柳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上海-2026-05-15 00:00:00

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紫鹃路(银柳路以北***米*银柳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核〔****〕**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张家浜楔形绿地紫鹃路(银柳路以北***米*银柳路)新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沪土控集〔****〕*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张家浜楔形绿地的建设和周边区域开发,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同意你公司建设紫鹃路(银柳路以北***米*银柳路)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浦东新区张江镇,工程范围北起银柳路以北***米,南至银柳路,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宽**米,长约***米。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八、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网民留言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