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1-11-29 00:00:00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设计咨询【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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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
(南浔至长兴段)工程设计咨询招标文件
第*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人:
一、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伍拾万元整)。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潜在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通变更公告栏”查看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这句话修正为:“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项内容”描述调整如下:“补充*.*.*(**)项内容细化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项”修正为:“补充*.*.*(**)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双信封)”中的“六、其他材料”要求提供的“业绩公示表”中要求的盖章可盖电子章。
上述内容作为《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工程设计咨询》(项目编号:**(*)********)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上发布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各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