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1-12-06 00:00:00
南太湖新区潘店港闸站工程项目施工【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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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新区潘店港闸站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南太湖新区潘店港闸站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编号:***(*)*********)的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信评分第三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近*年(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奖情况(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注释中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近*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从投标截止日上溯)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得*分,获得过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或省级奖项(仅限下表中的奖项)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近*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从投标截止日上溯)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分,获得过省级奖项(仅限下表中的奖项)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二、工程量清单总表中,其他项目第*条代理咨询费、第*条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各投标单位需按照备注内自行填写,若无填写或填写错误,做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具体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本次变更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