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2-03-09 00:00:00
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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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州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建设工程及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内第*.*.*条款“*.*.*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因以下行为之一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已经信用修复的除外:*.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等级或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要求取消。
二、招标文件第**页中“(**)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的要求取消。
三、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社保证明》、《基本账户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联合体成员单位可不提供。
四、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式修改,各潜在投标人须按在本通知附件中的格式进行编制。
本次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吴兴新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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