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2-04-06 00:00:00
常乐村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重要通知】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常乐村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重要通知
常乐村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编号:*(*)**********】重要通知如下: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号)及《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 慧工地"增加费两项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各单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已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的费率乘以*.**系数,现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零捌佰零柒元整),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控制价费用表)。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相应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规定自行调整。
*、原招标文件评标顺序修改为: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报价得分有并列超过**家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列中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评审数量以**家为上限),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本工程“常乐村公共事务管理用房室外配套工程”招标清单及招标文件已修改,请投标人在电子平台“答疑澄清文件”内自行下载后制作投标文件。未重新下载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造成无效标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 *时**分;原招标文件提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分**秒。
本次重要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常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